一、恶意逃避债务放弃继承能代位撤销吗
关于恶意逃避债务并放弃继承权的问题,是否可以通过代位撤销的方式进行处理
当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声明放弃继承权时,债权人依据法律规定有权申请撤销这个行为。在此情况下,若债务人故意通过自己权利的放弃、对本身所拥有的债券或债券抵押物的转移以及无偿地分割个人资产,或是通过延长已经到期的债券的履行期限,从而牺牲自身利益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得到满足,那么债权人便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债务人的这一系列行为。为了确保债权人享有合法的撤销权,我们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首先,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其次,债务人对他的财产和财产权益的处理必须是不正当的;最后,债务人的行为必须已经严重损害到债权人的债权收益。值得注意的是,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只能针对其自身的债权进行保护,其行使撤销权所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则需由债务人承担。此外,撤销权自债权人明示知悉或应理解撤销原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仅为一年。如果在债务人实施行为之后的五年内债权人从未行使过撤销权,那么撤销权将会自动失效。《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恶意逃避债务的离婚协议怎么认定
依照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这方面的相关条款规定来看,若其目的仅仅是为了规避或逃脱债务而建立的离婚协议并不能具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效果。
在这种情况下,给那些债权人带来损害的情况发生以后,相关的债权人们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这样一种行为。
即便如此,就算是此背景下债务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以便于避免承当共同债务的责任,在此过程中仍旧无法得到法律制度的认可和支持。
在大多数情况下,责任仍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履行和承担。《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恶意逃避债务的几种情形
针对恶意规避
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并放弃继承权时,债权人可依法申请撤销该行为。撤销权的行使需满足:有效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处理财产不当、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仅针对自身债权行使撤销权,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悉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五年内未行使则失效。